根據愛因斯坦的相對論,運動中的物件時間是停止的。
那假設每段時間空間都是分開的,時間與時間之間都有空隙。
也就是說,運動、時間形成了空間,
時間、空間也形成了運動。
空間、運動又形成了時間。
而這時間空隙的大小,就取決於物件運動的速度。
物件移動速率越高,時間的空隙就越大,
反之文速率越低,時間的空隙就越少。
以及物件移動速率越高,空間的容量就越大,
反之文速率越低,空間的容量就越少。
簡單一點來說,將時間‧空間‧運動比如為播放電影片,
影片的移動形成了空間、時間。
當影片的播放速度越快,影片播放的格數就越多,
若每秒放放二十四格,
那它的時間的空隙就比每秒只放十二格的『大』了一倍。
另外,如果影像中的物件移動的速度越高,
在每格記錄的資料就越多,
所以同一動作所佔的影片格數就越少。
因為時間空隙越大,空間的變動就可以越多。
而時間並不是單一的存在,
萬物都有屬於自己的時間系。
這代表萬物也有各自的時間‧空間‧運動。
所以愛因斯坦的相對論被指,
與牛頓的『絕對時間、絕對空間、絕對運動。』互相違背,
但我倒覺得只是他們看的角度不一樣而已。
而我個人的不責任的推測是,
愛因斯坦看到的是影片播放過程的時間‧空間‧運動;
而牛頓看到的是播放中影片的影像的時間‧空間‧運動。
所以說,他們不是互相違背,
只是各適用於不同情況。
至於為何不能說『誰』的說法是正確,
是因為時間‧空間‧運動都不是人類啟動及運作的,
人類的所有『運動』都只是時間‧空間‧運動的產物,
正常情況下,根本不會發現時間‧空間‧運動的連續性與否。
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中,
當速度是無限大時候,時間就會停止。
這與牛頓的時間是與運動同時進行的理論是不相乎的。
以我的理解是,
每段時間空間都是分開的,時間與時間之間都有空隙的。
而運動除了記錄在每段時空中外,還會於時間空隙寫入的。
假設每段時空都是一個駐點,那影像就是記錄在每一個駐點,
以影像的數據就在每個駐點之間中計算。
物件移動速率越高,時間的空隙就越大,
可計算的數據就越多,所需駐點就越少。
而我個人的不責任的推測是,
愛因斯坦看到的是駐點之間空隙的時間‧空間‧運動;
而牛頓看到的是每駐點形成的影像的時間‧空間‧運動。
所以說,他們不是互相違背,
只是各適用於不同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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